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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权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以“八达岭索道乘坐凭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

日期:2016.01.01 点击数:6

【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马耀蕾 

【关键词】 收费权资产证券化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未来债权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年度】2016-01-01

【学位名称】硕士

【分类号】D922.287

【导师姓名】杨勤法

【摘要】自2014年11月资产证券化业务向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放开后,各证券公司以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开始陆续发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帮助企业开展资产融资。备案制的监管方式使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中证券化产品发行较为便捷,收费权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创新产品也相继出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被证监会被赋予了SPV资格后得到各个领域企业的青睐,成为我国企业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主要模式,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规制却过于滞后,目前国内鲜有学者对收费权资产证券化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导致收费权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法律争议亟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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